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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央重大项目财政财务监管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贵安新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贵州省域内中央重大项目财政财务监管,提高中央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科学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5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贵州省区域特点,我们制定了《贵州省中央重大项目财政财务监管办法(暂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贵州省中央重大项目财政财务监管办法(暂行)》 

    

    

    

    

    

    

    

    

    

  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贵州省财政厅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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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