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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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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监管局:促进基层财政良性运行的思考

  为认真贯彻刘昆部长“监管局要加强对属地经济发展形势和地方财政运行状况的调查研究,为科学研判提供重要参考和有力支撑”的指示精神,近期,财政部贵州监管局开展了贵州省部分市县财政经济运行情况调研。调研发现,部分市县财政经济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为财政收支矛盾较大,债务负担较重,产业基础较薄弱,融资压力较大,预算绩效理念滞后等。建议从加大财税金融支持,优化支出结构和营商环境,减少西部贫困地区建设项目配套,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壮大实体经济,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等方面努力,切实减轻贫困地区财政压力,促进市县经济健康、可持续运行 

  一、继续加大对西部深度贫困地区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在对贵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和规模的同时,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上,给予贵州等西部贫困地区倾斜和支持。对近年来举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补短板及偿还存量债务的地区,给予差别化、创新性化解风险的财税和金融政策支持。二是加大对重大财税、金融、经济政策的研究分析力度,基层要采取多种形式提出独创性、高质量、合理化建议,供上级决策参考,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赢得更多的理解支持和更有利的环境。  

  二、减少或免除西部贫困地区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切实减轻贫困地区的财政压力。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民族自治地方配套资金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减少或免除配套资金的照顾”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民族地区后发赶超。二是在安排建设类项目时,优先支持西部贫困地区,通过实施有压有保,尽量减少或免除贫困地区的配套资金。 

  三、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将有限的财力配置在民生短板和重大急需领域。一是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利和责任。认真研究、评估现有支出格局、分配机制和项目构成,大幅增加革命老区、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农田水利、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民生短板和重大急需领域的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财思想,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严禁楼堂馆所建设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建设,遏制医疗、养老保障方面的过高承诺,及时消化存量资金,调整统筹用于当前急需项目。 

  四、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大对地方债务化解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有效延续在建民生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在债务展期降息和地方产业子基金申报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守住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的底线。商业银行要帮助实体企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积极主动参与地方债务化解工作,适当主动地承担经营风险管理不当的责任。政策性银行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协助地方政府稳妥处理好债务问题。同时,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遇到的金融难题,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真正发挥“人体血脉”的作用。 

  五、壮大实体经济,保持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一是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促进产业发展,积极涵养培植新增税源,着力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立足省情实际、扬长避短,建设贵州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动能转换。二是加强税收征管,清查漏征漏管,减少税收流失。加强对支柱税源的监控,掌握重点税源企业发展变化情况,及时跟进,提高税收征管效能。三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坚决禁止和纠正弄虚作假、虚收空转或收取“过头税”的行为,严肃处理有税不收、隐匿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信用贵州”的金字招牌。一是创造优良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推动财政税收、金融扶持、就业社保、行政审批、法律援助等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二是用心讲好贵州故事,围绕贵州资源禀赋、气候环境、交通区位、产业基础、大数据、政策优惠、土地增值空间等方面做好做足宣传文章,提高招商引资实效。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和“马上就办”,简化办事手续,逐步消除制约发展的体制障碍。四是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尽快在交通、煤炭、油气、通信、医药、康养等领域推介一批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五是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补短板的重大项目,为境内外投资者到贵州投资兴业创造更好营商环境。 

  七、多措并举,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财政绩效管理培训,提高绩效认识,转变绩效观念。二是不断拓宽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三是不断提高预算部门的责任意识,建立责任约束机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推动实施重大项目绩效终身追究制,促进“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到实处。四是推广绩效信息公开应用。将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倒逼部门绩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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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