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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贵州监管局:“三步走”推进预算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提质增效

  绩效自评是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资金使用单位要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项目支出指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自我评价。财政部贵州监管局在总结历年开展绩效自评复核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三步走”工作方法,对2021年度中央安排贵州省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全面梳理,切实推进预算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提质增效。

  第一步:认真审核,分类分档。对照《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清单》中的所有项目,收集整理自评报告并逐一进行两遍以上初审。同时,结合各单位自评分数与实际初审情况,以及自评报告总体质量,按优、良、中、差四档对报告进行分类编号排序,为下一步深入开展复核夯实基础。

  第二步:创制台账,系统分析。在前期开展绩效自评初审的基础上,创新制作《绩效自评情况统计分析台账》,对绩效指标、资金情况、自评完成率进行一一列示,依据台账数据进行比对。同时,汇总自评报告中反映的自查问题及意见建议,对未完成指标原因按主观、客观进行分类,并归纳总结出影响本年度指标完成的共性因素。

  第三步:纵横比对,确定方向。纵向上,将2019—2021连续3年的自评报告进行归纳比较,常规性项目聚焦资金变化及滚动成效两方面;新增性项目聚焦指标设置内容及问题反映两方面。横向上,围绕今年经济社会重点发展领域及《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对贵州“四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同时结合今年财政部布置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省级财政部门绩效评价、中央及地方巡视巡查等内容,精准筛选锁定下一步开展重点抽审的项目范围。

  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复核不仅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必要步骤,更是多维度了解中央资金拨付使用、地方各行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有效途径。贵州监管局通过扎实开展自评复核,持续总结积累,拓展监管方法,以“小切口”为抓手,致力写好预算绩效监管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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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