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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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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
助力贵州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今年1月1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出台实施,明确提出支持贵州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贵州监管局聚焦“国之大者”认真履职尽责,坚持“监管”“服务”“调研”三位一体,助力贵州积极把握新的政策红利和发展机遇,更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新发展格局,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一、多维联动建机制,助力财政经济平稳健康夯实政策落实“筑基石”

  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互动合作需要平稳、健康、可持续的地方财政经济予以支撑。我局积极与贵州省各市(州)、县(区)财政局建立财政运行联系点机制,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动态分析监测基层财政运行状况,对苗头性问题和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提醒、早介入、早处置。与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财政运行监管长效机制,及时获取财政经济运行数据,会商分析贵州财政经济运行情况。以贵州省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为平台,每季度与贵州省发改、财政、工信、统计、人行等部门交流地方经济发展形势,研判经济发展趋势和宏观调控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重点关注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对财金领域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及时提示风险。强化监管局内部职能协同,以防范债务风险和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为切入点,针对贵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临的突出困难,客观分析历史背景和演变过程,找准问题症结,结合各处室监管职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二、聚焦重点强监管,助力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桥头堡”

  近期,贵州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若干政策措施》。我局主动作为,对《措施》涉及财政工作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农业产业、生态保护、旅游发展、民生保障等领域和环节,切实强化对黔东南州相关中央财政资金管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做好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职、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和化债指导,支持黔东南州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落实化债责任和不新增隐形债务的前提下,允许融资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隐性债务,与金融机构协商采取适当的展期、债务重组等方式维持资金周转。加强对“黎从榕”等相关地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评估和留抵退税监管,切实强化财税支持等要素保障,助力更好发挥区位优势、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三、调查研究助发展,助力跑出“大湾区经验+贵州特色”发展“加速度”

  局领导带队前往广东监管局开展调研,就发挥监管职能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财政预算监管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深入交流,积极学习借鉴优秀工作经验。赴满帮集团、保利久联等企业开展调研,深入了解营商环境、融资环境改变等方面对企业的影响,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结合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和如何利用贵州特色更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向贵州省政府提出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发展、加强人才培养等针对性意见建议,调研报告得到谌贻琴书记、李炳军省长等多位领导批示肯定,有效促进相关单位积极学习大湾区经验,结合贵州特色开展深入研究并推动工作开展,助力贵州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服务代表委员工作优势,主动走访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贵州大学校长宋宝安,就如何引进大湾区等经济发达地区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中西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相关调研报告得到刘昆部长和贵州省政府多位领导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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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