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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贵州监管局:严把“四关” 扎实开展属地中央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为提升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水平,更好服务与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财政部贵州监管局胸怀“国之大者”,主动担当作为,严把“四关”,扎实开展属地中央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一、把准资产“方向关”,修筑内控“防火墙”

  学习研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从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基础管理、规范管理行为等方面,督促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资产管理,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形成资产采购、资产管理、资产报废全过程、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服务保障单位有效运转和事业发展。

  二、把实资产“根基关”,注入结构“稳定剂”

  扎实做好资产日常监管与预决算专项监管的有机结合,在预算审核环节中,对新增资产配置申请重点把关,既核准存量,又核清拟新增资产数量和标准,确保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要紧处。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严格按照标准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按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的原则,合理核定新增资产预算。在决算审核环节中,对国有资产报表与决算报表数据的一致性重点关注,做好差异性分析,确保资产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

  三、把稳资产“使用关”,搭建调剂“平衡木”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三方面把稳资产使用关。规范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方面,探索建立资产定期报备机制,全面掌握资产总额、人均资产占有量等数据和指标情况。闲置资产管理方面,督促预算单位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产,为科学合理配备资产夯实基础。探索建立资产共享可行性机制方面,与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共同研究在符合资产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提高资产利用率的方法路径。

  四、把牢资产“出口关”,优化配置“调节器”

  结合资产使用年限等规定,对资产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处置的合规性、合理性开展监管,把牢资产处置出口关。强化存量资产管理,对已达报废年限但仍能继续使用的,建议通过更换部分零配件等形式,延长使用寿命,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加大资产处置监管,避免报废资产不处置等情况,防范资产管理账实不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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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