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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几点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近期,财政部贵州监管局结合日常监管和驻村帮扶样本点实际,聚焦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通过召开部门座谈会、查阅项目进度和财务管理资料、项目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农村改厕等政策制定、资金投入保障和项目推进情况深入调研。调研显示,贵州省在厕改问题摸排、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成效明显。但也发现还存在资金管理、综合决策、项目规划、项目实施、运营管护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建议从系统抓好全面整治提升、完善资金长效管理机制、细化实化措施任务、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等方面加以改进。

  一、多措并举,系统抓好农村人居环境的全面整治提升

  一是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纳入城乡统筹发展和村镇建设整体规划,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同部署、同推进,保持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整合项目资源和资金,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二是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鼓励各地采取针对性、差别化政策和措施,对村党组织力量强、集体经济底子好、干群关系和谐的优先推进,并对积极性主动性高的家庭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发挥村党组织作用,培育文明乡风,有效遏制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放等现象,从根本上改善其生活居住环境。

  二、夯实责任,优化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资金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优化部门内部和部门间的职责流程,避免资金分配下达滞后,严格履行项目资金调整和结余资金使用程序,切实提高资金分配下达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遵守财务制度,做好各项资金指标下达和合规使用,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提高资金拨付使用与项目实施进度的匹配性。

  三、因地制宜,细化实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举措

  一是全面摸清已建设施运行现状。按照“问题导向、规划先行、建管并重、小步稳走”思路开展调查评估,摸清底数、找准路子、优化时序,梳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数量、分布、运行等情况,针对“晒太阳”闲置设施分类改造提升。二是聚焦重点,有的放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可优先考虑水环境敏感区域,重点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等;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积极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防止随意倾倒粪污,解决好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

  四、环环相扣,强化项目全过程跟踪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

  一是健全建设制度。建议部委层面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类项目共性特点,研究细化项目建设流程,完善项目建设制度,引导项目规范建设。二是严格项目审核把关。省级层面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复核程序和约束机制,确保资金安排到成熟可行和亟待建设的项目,加强业务培训和部门协同。三是规范调整流程。针对项目要素调整变更事项,各级主管部门应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相互配合,明确流程环节,形成规范有效、操作性强的报批备案操作规程。四是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施工方、监理方各自责任分工,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严格落实建设内容,避免随意更改、规模缩水,不折不扣完成建设任务。五是落实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注重以往年度同类项目的运行现状和效益发挥情况,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转,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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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