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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贵州监管局:迅速启动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

  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是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需求;对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都有重要意义。为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贵州监管局迅速启动2019和2020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

  一、高度重视,夯实组织基础。贵州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坚持“工作开展到哪里,党支部就建设到哪里,先锋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的基本原则,持续抓好临时党支部建设。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检查组长和临时党支部书记,负责检查组全面工作。临时党支部身在外地扎实开展党建活动,打造流动的“党员之家”,切实让党旗在各项工作中高高飘扬。

  二、强化学习,细化职责分工。我局及时组织参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参检人员认真学习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相关文件,并严格按《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等要求,规范检查程序,充分掌握预决算有关政策出台背景、目标要求和规章制度等关键点,精心谋划,拟定检查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为顺利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夯实基础。

  三、结合实际,关注五个重点。一是重点关注政府预决算是否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是否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二是重点关注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是否公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是否随同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公开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和政策办法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除外。三是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有关规定细化公开内容。四是重点关注是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是否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五是重点关注2018、2019年度政府决算收支列报是否存在不真实问题,抽查的收入科目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功能分类科目“103非税收入”中的“1030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款级科目,抽查的支出科目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的“211年节能环保支出”类级科目及“206科学技术支出”类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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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