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贵州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财政部贵州监管局:“三个到位” 顺利完成
易地扶贫搬迁到期税收政策评估工作

  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为及时总结、分析、评估政策实施效果,了解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情况,研判政策效应和延续的必要性,财政部贵州监管局采取座谈会、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顺利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到期税收优惠政策评估工作。

  一、思想认识到位,吃透政策要点。开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评估,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关于“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部赋予监管局的重要职能。贵州监管局充分认识到税收优惠政策评估的必要性、专业性和时效性,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第一时间成立了评估工作小组,专项开展优惠政策评估工作。组织工作小组认真学习领会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背景、目的和初衷,厘清政策执行口径,准确把握政策执行目标,掌握政策拟达到的社会效应,确保评估工作目标明确、条理清晰、准备到位。

  二、沟通协调到位,统筹推进工作。一是加强内部沟通。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要求,贵州监管局主动与财政部相关司局沟通协调,加强与牵头监管局(四川监管局)的沟通配合,对政策中的疑点和难点问题及时交流通报,与牵头监管局齐心协力统筹推进评估工作。二是推进外部协调。主动走访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财政厅和贵州省生态移民局等相关单位,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发送《关于开展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到期税收优惠政策评估工作的函》和问卷调查,收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情况、税收优惠减收规模、优惠政策产生的效应、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一手资料,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对该项政策的详细介绍,全面分析政策的减税规模,分别针对项目实施主体和易地搬迁贫困人口摸清政策的实际效果。

  三、分析研究到位,提出政策建议。通过综合分析研究贵州省2018年至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减收情况,该项优惠政策效应已开始显现,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已充分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按规定减免了实施主体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减少了项目承建企业的压力,补充了企业资金流,推动了扶贫搬迁的进程,增添了扶贫动力。同时,针对贫困群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成效尚未凸显、政策延续衔接不畅、部分政策规定不够清晰等问题,从三个不同角度提出政策建议。一是从贫困群众受益角度,分析是否延续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意见及理由。二是从政策的可操作性角度,建议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单位的具体范围,减少税务部门理解歧义,更便于实际操作。三是从脱贫攻坚角度,建议扩大政策对象覆盖范围,将更多群众纳入税收优惠覆盖范围,以减轻搬迁群众负担,巩固脱贫成效、避免返贫。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