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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贵州监管局:以工作方案为抓手
加强转移支付执行监控工作

  为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财政部贵州监管局制定并印发了《2020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执行监控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按照全面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在开展全面监管的基础上,贵州监管局重点对财政部统一安排及局内自选的9项资金开展全链条重点监控。同时进一步明确细化监控内容、各处室分工及时间安排,增强工作的计划性与协同性,确保监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执行监控是加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参与处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监控要求,为全面加强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奠定良好工作基础。为强化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监管手段、时间节点作了明确安排,要求各参与处按时完成对全面监控审核工作,并形成年度监控报告,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统筹协调,合力高效推进。为充分发挥各处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工作方案明确:由牵头处负责工作推进协调、情况汇总报送,并指定专人与部预算司及省级财政部门对接沟通,确保工作信息传递高效、可靠;由牵头处负责转移支付全面监控工作,对监控疑点难点转交各参与处进一步审核,确保全面监控落到实处;由对口监管处结合自身业务方向自主安排实施重点监控,确保司其职、分工协作,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控质效。为提高监控工作针对性,工作方案对审核内容、审核方式作出了明确安排:一是强化对制度建设、资金分配下达、存量资金盘活、绩效管理、支出责任落实等方面的监控,全面完整反映转移支付执行成效;二是对监控发现问题作深入细致核查,及时反馈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强化监管工作闭环管理;三是科学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实地抽查方式开展监控工作,加强调研、剖析成因,及时梳理上报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为优化财政预算编制、完善制度架构提供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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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