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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贵州监管局:主动作为 助力“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顺利推进

  财政部、国资委2016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该项工作是剥离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轻装上阵、全力发展。在该项改革启动之初,为支持地方和中央企业开展工作,中央财政在制定资金支持政策时,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拨付补助资金。2020年,该项跨度长达5年的改革工作已进入最后的清算阶段。贵州监管局提前介入、强化沟通、实地审核,助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顺利推进。 

  一、提前介入,排疑解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部、国资委适当延长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时间,明确地方财政部门于8月底前提交清算申请报告,各地监管局于11月10日前提交清算审核意见。我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主动出击。从3月份起就主动对接省财政厅和省国资委,提前介入和谋划清算审核工作,并结合贵州省分离移交实际推进情况,实时掌握工作动态进展,共同协商清算审核工作安排。对一些政策掌握不清晰、工作开展不到位、资金梳理不清晰的地方及时指出问题并进行完善,同时督促地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清算工作。

  二、强化沟通,各方联动

  一方面,我局实时与省财政厅和省国资委沟通联系,共同研讨政策,把握政策口径,明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可以在完成原中央下放地方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前提下,统筹用于地方其他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但地方财政不能用于平衡预算,不能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地方国有企业只能将中央资金用于“三供一业”维修改造,不能用于归垫“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实施前自行分离移交发生的支出等政策要求。另一方面,我局对分离移交完成的认定标准、原中央下放地方企业户数的认定等实际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积极向财政部相关司局请示汇报,获取政策支持。

  三、实地审核,把脉问诊

  进入下半年,清算工作任务已十分繁重艰巨,是一个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关键阶段。近期,我局联合省财政厅和省国资委赴6家企业开展“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的实地审核工作,重点关注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补助资金超标准超范围使用、下放户数认定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签订规范的分离移交正式协议、移交企业是否不再承担管理职能和相关费用等重点问题,积极协调和帮助企业完善清算所需材料。同时,对于具备清算条件的“三供一业”项目,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的原则,要求已完成的企业及时上报清算材料并提前开展审核,将这些率先完成清算企业的先进、成功经验在全省推广,积极帮助其他企业尽快完成还未具备清算条件的项目,确保财政支持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企业减负、职工群众获得感增强、公共服务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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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4日